为养成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收集和发现有关教学存在的问题和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并及时的向上级反映,更好的加强老师与同学在教学方面的沟通及提高教学质量,推动食品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院风,食品学院将长期坚持在学生中开展查课活动。
一、查课对象
食品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其中以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为主。
二、查课成员
食品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负主要责任,学习部全体成员共同负责。
三、查课形式
1.有学习部不定期抽查,每周每班至少查两次。
2.每次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并上报年级辅导员。
3.学习部每月通报查课情况,对迟旷课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4.学习部对每次查课总结果汇总存档,期末做统一汇总并公示。
四、查课流程
1.查课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准备查课,任课教师授课结束方可进教室。
2.向授课老师说明来意,请求老师配合。向老师及班委询问到课情况(如值日,班委是否点名,是否有人请假或旷课,到课、请假、旷课人数及其名单,并如实作好记录)。
3.查课人员凭点名册清点班级人数,班为配合查课人员找到旷课者,查课完毕,学生科离开教室。
4.学习部成员将在每周5晚整理好本周考勤情况并存档。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班委需记录每堂课的到课情况。
2.请假同学需有假条,并在查课之后一日内交给查课人员,请假条必须有辅导员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临时请假及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无效学生将做旷课处理。
六、 奖惩制度
1.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查课工作直接负责人,需要配合查课人员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工作不配合或未落实旷课学生名单一次,由年级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进行通报批评。
2.对旷课学生的处理
(1) 旷课三次以下学生,学习部通报批评,辅导员对其进行教育。
(2) 旷课达到三次,学习部通报批评,辅导员批评教育,取消该生本学期评优资格,取消该生本学期评选助学金资格。
(3) 旷课达三次以上者依据大学生手册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取消该生本学期评优资格,取消该生本学期评选助学金资格,并打电话通知家长对学生批评教育。
3.学期末将对各班情况做出总结评定,将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作为评选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及班级团员推优等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