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对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在“六项纪律”里分别增写、改写了多项处分规定,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划出了新禁区。《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学院教师学习《条例》案例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要求,学院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在食品学院文化长廊,联合举办了警惕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新禁区典型案例展。通过学习《条例》和案例,我们看到十八大以来,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学院教师学习《条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