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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和补考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9-18 19:22     (点击: )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决定对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和补考试卷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期末试卷和补考试卷。重点检查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及试卷成绩分析表。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时间为2025925日。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长春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单参考范例》(2005519日)、《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修订)》(长大校发〔2024182号)、《长春大学考试试卷保密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792号)及《长春大学课程考试命题规范(修订)》(长大校发〔202418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期末考试试卷袋要求有以下材料:

1)试卷袋。要求封面填写规范;

2)考试试卷。要求有封皮、封底,且装订完整;

3)成绩分析报告书。要求有封页、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考场安排表、学生考试成绩单、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试卷成绩分析表及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学生成绩汇总表(未进行考核方式改革课程无此项内容)。

四、检查办法

1.学校成立试卷专项检查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检查组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情况随机抽取试卷。(具体抽查对象在922日通知)

3.各学院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试卷检查工作,接到检查组抽调试卷的通知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装有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的试卷袋送到教学质量监控科(老图书馆南侧103室)。

4.检查组成员将对抽调的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填写《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检查评价表》,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布检查结果。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学院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按照《长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三次修订)》(长大校发〔202342号)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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