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
各学院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审查力度,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发生;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9-13日进行,6月13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各学院要把握好时间截点,不得提前或滞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二、毕业生考试
1.重修课程考核原则上须跟班进行,综合考虑毕业生实际需求,学校定于5月22、23日进行毕业生12周及之后结束的重修课程(含考查课)单独考核,请各学院(部)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考试工作,并于5月27日前完成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工作。
2.2024届毕业生返校考试时间为5月22、23日。
三、毕业生信息核对
1.为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学校已完成第一次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进行统一处理。
对无学历照片的同学,需尽快联系所在地新华社完成图像采集,要求新华社在5月20日前上传采集图像,并将纸质版照片邮寄学生本人,5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
2.2025届毕业生学历信息第二次核对工作将于5月24日前完成,主要进行毕业生信息的复核工作,并重点对第一次核对过程中出现信息修改的情况进行核对。
3.第一次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中部分学生因修图过度等原因导致学信网身份审核未通过(名单已单独发送学院)。各学院务必引起重视,尽快完成相关学生信息的审核与处理工作。5月31日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历。
四、荣誉学士学位审核申请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稍后下发)要求,提前谋动,积极响应落实;如对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有修订的,应于5月8日前将终稿交教务处。5月30日前确定荣誉学士学位拟授予学生初步名单(审查除毕业论文外的其他条件),6月13日前确定荣誉学士学位拟授予学生的最终名单。最终名单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交教务处。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查
1.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初审。今年为首次全程应用教务系统完成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提前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学院应向不满足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发放告知书或由学生提起申请表(附件3-6),并于5月28日前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整理后按照要求提交教务处。
3.学校将于6月16日对本届毕业学生进行最终的资格审查,同时提出2025届毕业生毕业、结业,授予学位及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将本学院的《长春大学毕业资格审查表》、《长春大学学士学位评审表》交教务处。
各院(部)应根据学生当前学业完成情况,做好2025届毕业生的帮扶和解释工作,确保2025届毕业工作顺利完成。
六、成绩单及学籍卡备案
在确保毕业生学籍信息和成绩信息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适时安排毕业生成绩单及学籍卡片的打印、盖章和备案工作。截止时间6月21日。
任何学院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学生成绩单及学籍卡信息。
七、毕业、学位证书发放
本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证书的印制、学生照片粘贴、验印等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完成,时间暂定为6月3日-13日,实际时间及地点根据毕业安排适时调整。
八、其他
1.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咨询。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