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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食品学院2023年一志愿学硕研究生复试相关通知
2023-04-01 22:24 宋秋莲  审核人:   (点击: )

一、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0832          专业名称 食品科学与工程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 专业复试等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应提前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我院将提前与各位考生取得联系,请各位考生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2.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模块,见表1。

1 复试内容及分数占比

模块名称

模块一(100分)

专业素质考核

模块二(100分)

综合素质考核

模块三

(合格/不合格)

思想品德面试

总成绩占比

15%

15%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长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①专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1

张晴

117263210300402

63

48

88

147

346


2

王紫绯

117263210300399

56

50

77

125

308


四、监督和申诉渠道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全程巡视监察复试全过程,并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431-85115752



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4月 1日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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