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院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学校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给予答复。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 学院名称 |
拟录取 专业名称 |
初试 成绩 |
复试 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17264210030608 |
王心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94 |
110.4 |
57.72 |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
监督和申诉渠道
1.受理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邮箱:yanzhaoban@ccu.edu.cn
2. 学院分党委全程巡视监察复试全过程,并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431-85115751
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