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和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由于部分考生未按时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以及学校计划调整,在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增补部分考生。具体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录取 学院名称 |
拟录取 专业名称 |
初试 成绩 |
复试 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104234370708848 |
于海欣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00 |
161.00 |
66.15 |
拟录取 |
110794095100212 |
张亚博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11 |
124.40 |
62.20 |
拟录取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学校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给予答复。
监督和申诉渠道
1.受理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邮箱:yanzhaoban@ccu.edu.cn
2.学院分党委全程巡视监察复试全过程,并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431-85115757
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