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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
2024-10-10 23:44     (点击: )

长春大学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

长大校发〔2024147

(2017 5 25  日校长办公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 ,2024 10 10  日校长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以下简称课程设计”) 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为加强和规范课程设计管理 ,提高课程设计质量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1.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 ,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门课程或已开设课程所学知识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制图、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4. 提高学生查阅文献、分析资料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掌握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方法 ,培养科学正确的设计观 ,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课程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1. 课程设计采用校、院、系三级管理 ,以院、系为主的方式开展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对全校的课程设计进行宏观管理 ,协调解决课程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课程设计过程、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 各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 ,审批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组织开展课程设计 ,监督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及质量 ,处理解决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 ,探索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4. 各系()全面负责课程设计教学工作 ,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 ,制定课程设计的具体实施计划 ;安排指导教师 ,每自然班指导教师不少于两人 ;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 ;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对课程设计进行质量监控 ; 认真进行课程设计总结 ; 做好课程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存档等工作。

三、课程设计的选题

1. 应紧密结合本门课程或本学年所开专业课程的主要内容 ,要能够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应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其深度和广度与课程教学大纲相适应。

3. 应理论联系实际 ,且提供必要的参考文献和设计资料。

4. 同一班级的课程设计宜拟多个题目 , 同一题目一般不超过10 名学生。对需要集体完成的题目 ,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部分 ,力争使每个学生所承担任务的难度和分量一致 ,工作量饱满。

5. 课程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 ,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能经过努力完成任务。

四、课程设计任务书、教学大纲、指导书

1. 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由专业系( ) 负责制订 ,学院审核 。任务书及指导书由指导教师负责编写 , ( ) 主任审核 ,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时发给学生。

2. 教学大纲应包括: 目的与任务、要求、选题原则、设计或论文内容、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教材及参考书等。

3. 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设计(研究) 任务、原始资料、所需相关资料及设计(研究)成果要求。

4. 指导书应包括设计(研究)步骤、设计(研究)要点、工作进度安排及主要关键技术的分析、解决思路、方案比较等内容。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应由学院或系()组织学习后 ,方可承担指导任务。

2. 选择题目 ,拟定任务书 ,制定指导计划。

3. 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学生确定方案。

4. 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 ,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4 小时 ,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5. 认真审核学生课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并参加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6. 课程设计期间 ,严格控制指导教师出差 。 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 ,须经各学院负责人批准 ,按调课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 ,找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保证课程设计正常进行。

六、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刻苦钻研 ,按照要求独立分析、解决问题 ,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2. 注意在课程设计中自觉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必须独立完成课程设计的相应任务 ,不得抄袭或找人代做 ,否则按违背学术诚信予以处理。

七、课程设计规范化要求

1. 对工科类课程设计的成果一般由设计说明书和图纸( 或其他作品) 两部分组成 ,一般要至少完成 Al 图纸 1 ,另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 1 ;对于理、文、管、经等类的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 ,要撰写一篇完整报告或论文。

2. 课程设计规范化要求参照《 长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写作规范(试行)(长大校发〔202464 ) 执行 ,各学院在不降低学校规范化要求基础上 ,可制定本学院规范化要求 ,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八、课程设计的考核

1.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要严格、规范 。可采取答辩、评阅、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 。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方式根据课程特点 , 由各系( ) 制定 ,在课程设计开始前向学生公布。

2. 课程设计为 1 周的 ,在成绩评定中对每个学生要有简单的提问或口试程序(或其他考核形式 ,30 分钟时间的笔试) ;课程设计在两周及以上的 ,成绩评定中必须有学生答辩 。答辩小组由 2 - 3 名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 , 由系()负责组织。

3. 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组成 ,两部分权重由各系() 自行制定。

4. 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25% 。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重修 ,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课程设计存档

1. 课程设计文档实行院、系( ) 两级存档 , 存档时间为学生毕业后一年。

2. 存档材料至少应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成绩单、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图纸或作品、答辩记录等。

十、课程设计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1.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向各学院下达课程设计教学任务 ,对全校的课程设计进行规划和协调。

2. 各学院向相关系() 布置教学任务 ,( ) 确定指导教师及指导的学生 。指导教师制定的指导书、任务书由系()审核后向学生发放。

3. 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课程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 ,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4.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及有关人员对课程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十一、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学院可结合本规定制定本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 长春大学课程设计( 学年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长大校发〔201782 )同时废止。


附件:1 .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参考评分标准

2.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024 1010


附件【附件:长春大学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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